警钟长鸣 2022年本市典型火灾事故警示

  火灾的发生,往往伴随着较为惨重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其背后也总能找到一系列的安全事故教训。“劳动节”马上就要来临,本文精选了2022年部分典型的火灾事故案例,并对事故成因进行了剖析,以作警示。

  2022 年5 月31 日04 时53 分许,闵行区都市路一超市地下2 层外送站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 平方米,造成4人重伤。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快递外送员违规将电瓶车锂离子蓄电池带入外送站办公区内充电,锂离子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故障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快递外送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因将电瓶车的蓄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并导致非常严重后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公安机关;

  2名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外送站所属单位的2名管理人员因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放任违规充电的行为,存在失职行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9月2日12时11分许,黄浦区西藏中路一家地下一层餐厅发生火灾,造成该餐厅办公区域内物品部分毁损。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餐厅2名员工将电瓶车锂离子蓄电池带入办公室充电,充电状态下的锂离子蓄电池出现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2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餐厅2名员工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餐厅受到行政处罚:餐厅因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充电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受到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28日0时38分许,闵行区一农村自建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该场所室外车棚内一电瓶车的锂离子蓄电池故障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该房屋二房东涉嫌失火罪:该房屋二房东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履行房屋出租人责任,私自沿主体建筑搭建雨篷和临时建筑违规住人,并将该建筑分隔后进行集中出租,不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造成较大涉险风险,涉嫌失火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2月15日8时59分许,浦东新区张杨路一餐厅厨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造成厨房设施、装修等毁损。

  经调查,起火原因系一员工使用完电炸锅后,离开时未关闭开关,电炸锅内食用油持续加热起火引燃上方烟道内油污及附近可燃物造成火灾。

  涉事单位受到行政处罚:因存在搭建临时建筑物,受到罚款3.9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04月10日13时32分许,宝山区湄浦路一沿街商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00平方米,造成一层走廊堆放的物品毁损。

  2022年12月22日9时10分许,宝山区一居民小区非机动车车棚发生火灾,过火面积90平方米,造成车棚内停放部分电瓶车和附近停放的机动车烧损烧毁。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小区一业主敬神祭祖烧锡箔,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涉事业主被刑事拘留并取保候审:因犯失火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取保候审,检察机关正在对案件审理中。

  2022年12月22日13时50分许,宝山区一居民小区北侧停放的机动车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35平方米。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小区一业主敬神祭祖烧锡箔,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涉事业主被刑事拘留并取保候审:因犯失火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取保候审,检察机关正在对案件审理中。

  2022年12月23日12时40分许,徐汇区安亭路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平方米,造成1人(70岁)死亡。

  有些老年人有卧床吸烟、在家中焚香烧纸的习惯,一旦看护不到位,失火亡人的悲剧就此发生。

  2022年12月12日10时43分许,静安区育婴堂路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平方米,造成1人(94岁)死亡。

  2022年12月21日6时57分,宝山区德都路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5平方米,火灾造成1 人(82岁)死亡,1人(88岁)受伤。

  上述2个火灾案例中,老年人家中使用的电器产品普遍比较老旧,有些甚至超过了常规使用的寿命,或在使用取暖器等电加热设备时,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电热毯长时间通电使用后过热,易造成火灾。

  2022年9月7日15时19分,嘉定区曹联支路一单位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700平方米,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约900余万元。

  起火原因为一单位员工在两栋仓库之间的通道内烧煮食物,因无人看管,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并蔓延扩大火灾。

  涉事员工涉嫌失火罪:在存在火灾风险的仓库区域烧煮食物导致火灾发生,涉嫌失火罪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涉事单位受到行政处罚:因未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致火灾蔓延扩大,受到罚款3.7万元的行政处罚;

  涉事场所业主方受到行政处罚:因擅自搭建临时构筑物导致火灾蔓延扩大,受到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3日15时12分许,松江区业西路一单位厂房发生爆燃,过火面积约130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厂房建筑、生产设备等烧毁烧损。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厂房中积聚的易燃气体遇引火源发生爆燃,进而引发火灾。且因单位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在厂房内违规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爆炸发生后火势快速蔓延扩大。

  单位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该单位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纵观以上火灾事故案例,试问,哪一起不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管理松懈酿成的恶果呢?哪一起不是对漠视生命、追求一时利益的惩罚呢?“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让我们携手共筑全民防火的铜墙铁壁,珍爱生命!远离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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