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发布去年十大特定种类设备违法案例

  本报3月10日讯 2012年,烟台市质监局共查处特定种类设备违法案件228起,有效保障了特定种类设备安全运作。日前,市质监局对外公布2012年十大特定种类设备案件:六成企业存在“屡教不改”问题。其中几个典型案例如下:

  1、2012年10月30日,烟台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龙口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无证生产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元件,自2011年3月至2012年10月期间制造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元件37个,货值金61330元。

  2、2012年3月20日,莱州质监对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的起重机械未办理注册登记、未定期检验,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公司不再使用;2012年3月31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复查时,该公司起重机械仍在继续非法使用。

  3、2012年4月9日,栖霞质监对某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使用的电梯未经定期检验、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执法人员立即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不再使用电梯并安排持证人员上岗作业;2012年4月30日,执法人员对该酒店复查发现,该酒店仍在违法使用电梯。

  4、2012年2月27日,龙口质监对某公司的起重机安装现场检查时发现,天津市特起机械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安装的两台桥式起重机未办理施工告知,执法人员立即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办理施工告知;2012年3月14日,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复查发现,该公司仍未办理施工告知,执法人员依法对安装单位做出了行政处罚。

  5、2012年10月19日,烟台质监对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充装混合气钢瓶,但该公司并无混合气充装许可。

  6、2012月1月20日,接群众举报,烟台某服装公司正在非法维修锅炉,莱山质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的一台蒸气锅炉正在进行重大维修,修东西的人未办理告知,且无相应资质。

  7、2012年2月14日,烟台市质监在对某公司检查时发现,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安装的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未经监督检验,擅自交付使用,执法人员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并对安装单位做出了行政处罚。

  8、2012年4月1日,招远质监对某粉丝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司炉人员无证上岗,执法人员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单位安排持证人员上岗;4月17日,执法人员复查时,该厂仍未整改。

  9、2012年4月1日,海阳质监对某汽车加气站检查时发现,该站在用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定期检验。2012年4月11日,执法人员复查时,该站仍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仍未定期检验,执法人员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

  10、2012年3月13日,蓬莱质监局对某液化气站检查时发现,该站充装车间内正在充装2只非自有产权气瓶、5只超期气瓶,执法人员责令停止充装非自有产权与超期气瓶,4月初执法人员复查时,该单位仍未整改,执法人员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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