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施产品31批次 5批次不合格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施产品31批次 5批次不合格

来源:开云全站登录    发布时间:2024-03-17 20:58:18

2023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生产领域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施产品3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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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生产领域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施产品3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3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别的条件》、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等标准的要求,对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施产品的不锈钢理化指标-砷、不锈钢理化指标-镉、不锈钢理化指标-铅、不锈钢理化指标-镍、不锈钢理化指标-铬、其他金属理化指标-砷、其他金属理化指标-镉、其他金属理化指标-铅、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时候的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山东白鸽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美鹰食品设备有限公司、济南宏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银鹤机械(山东)股份有限公司4家生产者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试验)、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施的加工能力比较大,主要适合使用的场所为大型食堂、餐馆、酒店等商业场所,面对的消费者主要是食品加工相关行业从业人员。选购和使用时建议:

  1.根据自己的使用需求、生产规模来选择相适应的产品,通过查看机器的铭牌、说明书里面明示的功能和生产能力,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产品。

  2.检查器具铭牌,器具铭牌应有规格型号、电压、输入功率、电源频率(或电源性质符号)、防水等级、制造商等基本信息。

  3.查看商品整体外观,进行商品外观静态检查。看机架、机壳等外表面有无凹凸、挤压等伤痕,有没有明显的制造缺陷或可视的外观色差;检查器具的折弯处、封边处有没有明显锐边;查看器具的随机附件是否齐全。

  4.查看器具的基本防护结构,用手在不通电的状态下简单试验器具的底部、外壳防护处等部位看是否会碰触运动部件;打开防护运动部件的可打开防护罩,查看周边是否有接近开关等保护措施;通过基本查验选择安全防护较好的产品。

  5.进行通电运行动态检查。按说明书安装附件后接通电源,检查开关动作是否控制准确及时,通电后器具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有杂音等。商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规定要求至少有一个启动开关和一个停止开关,查看开关是不是齐备,同时操作按下启动和停止两个按钮应不工作。

  6.建议消费者保存使用说明书和三包证明以及保修卡,认真清点随机工具及备件,并请经销商出具正式发票,以备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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